人民法院报郑州7月30日电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今天审结一起代理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杨新月返还原告高留建代理费3500元。
2009年10月9日,高留建的女朋友的弟弟张小闹在平顶山市因故意伤害被平顶山公安局刑事拘留。高留建通过朋友认识自称律师的杨新月,希望能将张小闹取保候审。高留建交给杨新月3500元的代理费,杨新月给高留建出具了一份收条。杨新月没有律师证,连平顶山看守所大门都没能进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杨新月明知自己没有律师资格证书和律师执业证书,仍接受原告高留建的委托,向原告收取3500元代理费,原、被告之间的法律服务合同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合同,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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