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西湖镇某村党总支部原副书记陈某,一次嫖娼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叫来曾许诺给自己钱的老板,帮自己交了25000元罚款。近日,陈某因利用担任拆迁工作组工作人员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53000元,被维扬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嫖娼被抓 找个老板代缴罚款
去年7月一天夜里12点左右,公安机关在市区一家宾馆房间内,抓获一对正进行财色交易的男女。民警调查发现,嫖客是西湖某村党总支部副书记陈某。
凌晨2点多,警方对陈某处以3万元罚款。陈某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又不敢向家里求救。经思量,他与一名曾有求于自己的张姓老板取得了联系。张老板带来25000元,陈某又从别处借来5000元,终于脱了身。
陈某当时的身份,并不仅仅是村里的副支书,还是西湖镇政府拆迁工作组工作人员,负责我市几处拆迁安置工作。此前,已有人匿名检举陈某所在的西湖镇拆迁工作组负责的几处拆迁安置工作中,存在营私舞弊多分房等情况。检察机关正对此事展开调查。
陈某听到风声,有人在议论他在派出所被罚款的事,就找到张老板,问他自己嫖娼的事情是怎么传出去的。张老板说,没有关系,如果有人问起,就说是借的。陈某还是不能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主动向检察机关供述了自己利用拆迁工作组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事。
拆迁关照 拆迁户许以5万元
陈某交代,他在拆迁工作中,主要负责与一些被拆迁户谈具体的拆迁事宜。负责的拆迁范围内,包括张老板的一家公司。
去年6月份的一天,陈某与评估公司的人到张老板的公司进行评估。张老板与陈某认识,就把他拉到一旁,悄悄地说:“你帮帮忙,关照关照,送你5万块。”陈某没搭茬,只对张老板说:“以后再说。”
一段时间后,张老板拿到了第一笔拆迁补偿款。他喊陈某到街上吃饭。在车上,他从包里拿了2万元现金给陈某,还对陈某在拆迁工作中给予的关照表示感谢。陈某推了一下,便把钱收进口袋。
嫖娼被抓时,陈某想起张老板还有3万元钱没给自己,打电话找到他。陈某说,事后张老板也没再找他要过这笔钱;在这笔钱的问题上,他们“心知肚明”。
熟人打招呼 “帮帮忙”收点礼金
陈某的邻居李阳(化名)家的田地,也在这次拆迁范围内。去年5月份的一天,李阳找到陈某说,自己田里的树和农作物马上就要拆迁,希望陈某在丈量时公平处理,不要让他家吃亏。临走前,李阳给陈某留下一个红信封,里面装着1000元钱。陈某推了一番,还是收下了。不久,李阳家收到了4000元补偿款。
除此之外,拆迁时时常有些认识的人找到陈某家里,想让他“帮帮忙”。陈某收点“礼金”,自然不在话下。
罪名成立 获刑2年半退5万赃款
3月25日,扬州市维扬区法院对陈某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在拆迁中多次受贿5300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犯罪后自首,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对陈某作出有期徒刑2年6个月的判决。案发后,陈某收受的5万余元赃款,被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通讯员 维诉 维刑 杨山明 记者 曹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