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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范围
发布时间: 2010-1-29 21:09:11 被阅览数: 704 次 来源: 江苏九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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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市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复杂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涉外劳动争议和上级委托处理的劳动争议。
    省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劳动争议和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直属、驻军企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以及省直属单位的劳动争议(非在宁的中省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已经省仲裁委授权由当地劳动仲裁委负责管辖)。
    省农垦总局及各管理局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系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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