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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法院法官挪用27万执行款炒股
发布时间: 2006-11-10 20:07:38 被阅览数: 522 次 来源: 江苏九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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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报讯(记者 雷强)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池州市检察院继查办该市贵池区法院原院长、原民二庭正副庭长之后,于日前又对涉嫌挪用执行款达27万余元的池州中院肖某某决定逮捕。

据了解,此次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逮捕的肖某某系池州市中院负责单位执行款收缴工作。经初步审查查明,肖某某利用工作之便,擅自挪用单位执行款27万余元用于个人炒股营利。在查办该案的同时,检察机关同时发现肖某某另有涉嫌贪污犯罪的事实,遂继续对其进行进一步侦查。据介绍。池州市检察院把查办司法系统腐败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了对司法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先后查处了贵池区法院原院长、原民二庭正副庭长、池州市中院工作人员等4人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目前已侦查终结3件,均作移送审查起诉处理,其中有2件已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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