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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收 费 标 准
发布时间: 2006-9-28 19:38:33 被阅览数: 1257 次 来源: 江苏九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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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 收 费 依 据
1、《律师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7]286号 1997年3月1日施行;
2、《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规则》司法部令第87号 2004年5月1日施行;
3、《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苏价费[2002]378号 2002年11月1日施行;
4、《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收费规范》(试行)全国律协 [2004]律发字第20号 2004年3 月20日施行;
5、《江苏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规则(试行)》江苏省律师协会 2004年6月1日施行。


二、常 年 法 律 顾 问 收 费
单位:万
企 业 小型 0.8—2 注册资本100万以下或年营业额1000万以下
中型 2—4 注册资本101-1000万以下或年营业额1000-3000万
大型 3—8 注册资本1000-3000万或年营业额在3000万以上
集团企业 4—20 注册资本3000万以上或年营业额在5000万以上
建筑安装 2—15 三级资质2-5万元,二级资质4-10万元;一级资质5-15万元
房地产 3—20 三级资质3-5万元,二级资质4-12万元;一级资质5-20万元
金融保险 2—20 营业部2-5万元,支行级4-12万元,分行级5-20万元
事 业 一般 0.8—4 科级以下或年收费100万以下
大型 2—6 科级及其以上或年收费100万以上
机 关 一般 0.8—3 处级及其以下
大型 2—5 处级以上
社 团 一般 1—3
非一般 1.5—5

三、代书事务收费
单位:万元
类别 每件基数 加收标的额比例
修改、审查文书 0.1—0.5 1—50万元1%
50—100万元0.8%
100—500万元0.5%
500—1000万元0.3%
1000—5000万元0.3%
5000万元以上0.2%
起草文书 0.2—1 1—100万元1%
100—500万元0.8%
500—1000万元0.5%
1000—5000万元0.4%
5000—10000万元0.25%
10000万元以上0.15%
制定管理规范、制度 0.2—4 顾问单位按中档 值的八折收费
设置格式合同 0.5—5 顾问单位按中档 值的八折收费
代写诉讼状 0.1—1 代理案件免收
代写诉讼申请书(刑事) 0.2—0.4 代理案件免收
代写诉讼申请书(民事) 0.3—0.5 代理案件免收

四、办理非诉讼事务收费
单位:万元
类 别 每 件 基 数 加收标的额比例
律 师 见 证 0.15-1(不涉及财产) 1、1万元以下免收;
2、1-50万,1%;
3、50-100万,0.5%;
0.2-2(涉及财产) 4、100-500万,0.3%;
5、5000万,0.1%;
6、提存50万以下各收1%;50-100万部分各收0.8%;100-500万部分各收0.5%;500万以上部分各收0.3%
律 师 声 明 0.2-1(不涉财产)
0.5-2(涉及财产)
律 师 函 0.1-0.2(一般函件) 清收债款按实际收到款项的5-20%收标的费
0.2-0.5(涉及财产)
企业资信调查 0.2-0.5(提供调查资料)
0.3-2(出具调查报告)
提供法律意见 0.2—0.5(一般意见)
0.3-2(出具意见书)
0.5—5(出具有系统附件的意见书)
设立企业服务 0.3—2 按收注册资本额1%
组建股份公司服务 10-15 按总股本每股10厘
股份公司 上市服务 20-30 按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数每股5厘
股权转让 产权交易 0.5—2 按股权转让总价或产权交易总价在 100万以内的收2%,100-500万部 分收1.5%,5000万以上部分收1%
委托清算 4—10 按可分配总资产的20%-30%
参与清算 2—4 按股东可分净资产的10-20%
项目谈判服务 2-10 投资额不超过2000万按0.5%; 投资额2000-5000万部分按0.4%; 投资额5000万以上部分按0.3%
五、 诉讼、仲裁代理收费
单位:万元
基 数 (下 限) 基 数 (上 限) 风 险 代 理 (先办案后收费) 非风险代理 (先收费后办案)
民 事 0.2 1 每一程序6-12% 全部程序25-35% 3-10%
商 事 0.3 1.2 每一程序10-15% 全部程序25-45% 3-15%
行 政 0.3 1.2 每一程序8-15% 全部程序20-30% 3-10%
刑 事 0.3 3 非当事人要求不协商收费
仲 裁 (劳 动) 0.2 1 每一般程序6-12% 全部程序20-30% 3-8%
仲 裁 (商 事) 0.3 1.2 每一程序10-15% 全部程序25-45% 3-15%

六、记 时 服 务 收 费
单位:万元
咨 询 1、普通法律事务:每5分钟为1时段,每个时段收费50元; 不足5分钟按1个时段计算;
2、专业法律事务按前述标准的2—3倍收费。
代 书 1、普通诉状每5分钟为1个时段,每个时段收费60元;
2、专业性诉状按前述标准2—2.5倍收费。
谈 判 1、一般事务谈判,每15分钟为一个时段,每个时段收费100元;
2、专业性法律事务按前述标准2—5倍收费。
非诉讼事务 1、代理类事务按谈判类标准执行;
2、非代理类事务按谈判类的0.8倍标准。
说 明 1、本市城区内交通不计时,不收交通费;2、本市城区以外及外省市,交通在途时间半价收费;交通费、住宿费按实收费;3、及时提供工作计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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